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4/12/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施比雅克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492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業務往來。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03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85.計息方式:資金貸與利息年利率2.2%,每月計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本金一次償還。(2)日期:借款之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7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8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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