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2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75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案件申報生效後,與證券承銷商依詢價圈購彙整情形及當時資本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五計465仟股由本公司員工(含從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八十五計2,635仟股全數提撥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經本公司於104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擬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暨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等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包括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承銷方式、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因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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